法律分析:現行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仍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2001年下發的《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即消費稅從量征收,出廠價在3000元/噸以上產品250元/噸,3000元/噸以下產品220元/噸。考慮到產品升級、通貨膨脹等因素,啤酒出廠價格總體逐年攀開,目前比重在7%至9%之間。
法律依據:《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 第四條 調整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一)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250/噸;(二)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單位稅額220元/噸。(三)娛樂業、飲食業自制啤酒,單位稅額250元/噸。(四)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以2000年全年銷售的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產品平均出廠價格為準。2000年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的平均出廠價格確定之后即作為確定各牌號、規格啤酒2001年適用單位稅額的依據,無論2001年啤酒的出廠價格是否變動,當年適用單位稅額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啤酒計稅價格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啤酒的消費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現行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仍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2001年下發的《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 84號)規定,即消費稅從量征收,出廠價在3000元/噸以上產品250元/噸,3000元/噸以下產品220元/噸。考慮到產品升級、通貨膨脹等因素,啤酒出廠價格總體逐年攀開,而啤酒消費稅占銷售收入比重則成走低態勢,目前比重在7%至9%之間。
法律依據:《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四、調整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
(一)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250元/噸;
(二)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單位稅額220元/噸。
(三)娛樂業、飲食業自制啤酒,單位稅額250元/噸。
(四)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以2000年全年銷售的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產品平均出廠價格為準。2000年每一牌號、規格啤酒的平均出廠價格確定之后即作為確定各牌號、規格啤酒2001年適用單位稅額的依據,無論2001年啤酒的出廠價格是否變動,當年適用單位稅額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
啤酒計稅價格管理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