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和嘉興的分家,與當時我國的行政區改革是分不開的。
1983年以前,我國是省縣鄉三級政府,其中還夾雜著機構地區和省轄市,由于它們屬于省級政府的派出機關,所以也就不屬于一級政府,到現在還留有一些機構地區,如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等。
1981年,當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的論述中提出:“以大中城市為依托,形成各類經濟中心,組織合理的經濟網絡”,這是我國行政區改革的大背景。
1982年,中共中央向全國發出了改革地區體制的指示,我國縣的數目眾多,同時又是改革初期,行政上的管理及其不便,于是比縣大一級的地級市便孕育而生,這是改革開放初期在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上的一次嘗試。
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又下發了《關于地市州黨政機關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要求“積極試行地、市合并”。江蘇在全國率先撤銷了地區,開始了撤地設市的改革。
嘉興地區(駐地湖州市),共2市10縣,1981年吳興、嘉興2縣首先撤消,分別并入湖州、嘉興2市(都是省轄市),1983年撤消嘉興地區、湖州市、嘉興市,設立湖州市(地級)、嘉興市(地級),3縣劃入湖州市,5縣劃入嘉興市。
撤地設市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比如說有立法權,地級市在決策立法上有了更多的自主權。比如說改善民生,地區撤地設市后,在稅收方面擁有更大的空間,由此用于改善民生的投入也將相應增加。
總結一下,嘉興湖州為什么要分家(推測,僅供參考):
1:分家前,嘉興與湖州,共1個地區,2個省轄市,10個縣,對于浙江省來說,要管理的機構太多,加之改革開放初期,需要上傳下達的東西多,太多的機構導致行政效率低下。
2:當時的湖州市(省轄市)、嘉興市(省轄市)都算得上是區域里的大城市,依托這兩個省轄市,再組建兩個一級政府,形成新的經濟中心,符合當時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大方向。
我是嘉興人,當年的拆地建市歷歷在目,其后本人也親身經歷了嘉興的發展。應該是這樣看,湖州、嘉興的拆地建市是當時“市管縣”體制地推行,其前駐地湖州的的嘉興地區一分為兩市,撤消了嘉興地區,設立了省轄的湖州市和嘉興市,兩市的地貌特點也尤為明顯,一個是丘陵起伏的山區特征,而嘉興則是一馬平川的平原特質,湖州帶了太湖,嘉興帶有海洋的。此次的分割對嘉興帶來了歷史性的機遇,你說本來的一個縣城,建成區只有十幾平方公里的小城,躍升為省轄市,無論是城市規劃,財政,金融都將是革命性的變革。想當年,拆地建市后的嘉興拉開的第一個城建工程,就是嘉興中山路的改造,“路寬40米,樓高七層”“浙江第一路”就是對中山路的贊美,是的原先只有10。寬的中山路拉寬到40米,這對當年的嘉興是怎樣的一個手筆?依托距上海只有百公里遠的優勢,嘉興在經濟發展上開始了全方位的橫向聯營,就是上海的優勢企業和嘉興的同行企業進行技術,供銷,原材料等方面的全面合作,嘉興企業的段位由此得于上升,嘉興也出現了自己的名、特、優產品,民豐的紙,嘉毛的呢絨,嘉絲聯的絲綢產品等。嘉興的外向型經濟也是拉滿風帆。所以,拆地建市對嘉興的發展是
歷史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