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上披露了一則行政處罰的信息,這條信息顯示百威啤酒上海分公司因為發布虛假廣告而被行政罰款二十萬元,而上海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表示他們是接到了舉報信息而展開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他們發現百威啤酒在廣告中介紹產品時使用了”最苛刻的麥芽培育過程、最完美的純澈口感、最優質的純天然原料等極限詞“等非常極限的廣告詞語,構成了違反我國廣告法的事實,所以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的規定對百威啤酒上海分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按相關規定罰款二十萬元。
根據從查詢百威啤酒的原料組成可以發現,百威啤酒的主要原料是水、大米、麥芽、酵母和啤酒花等,在這些原料中百威公司由于生產的原因使用了人工酵母,而并不是天然酵母,所以這已經涉及到了虛假宣傳,同時也使得百威啤酒的廣告語與生產工藝相違背,欺騙了消費者,所以市場監管部門對百威啤酒的處罰是十分正確的。
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的要求,百威啤酒上海分公司除了需要接受行政處罰,還必須要對自身的廣告用語進行改正,對含有欺騙性的廣告語必須要及時的改正,并停止發布違反廣告法的廣告。
實際上這種情況并不只是出現在百威啤酒這家公司,在市場上有很多企業為了關注度,在自身產品的宣傳過程中不斷的使用極限的廣告語,已達到吸引消費者關注的目的,但是實際的產品與廣告語中的宣傳往往是背道而馳的,這使得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非常嚴重的損害,所以這次百威啤酒的事件是給這些企業提了一個醒,宣傳必須要符合事實,而并不是一味的嘩眾取寵。
這是因為這家公司的廣告詞會不是特別的準確,存在著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我國廣告法,所以最后受到了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