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的父親約翰?莎士比亞,大約出生于1530年。作為一個農民的兒子,他不安于終日耕田耪地,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辛苦單一而又收入微薄的生活,他的抱負是當一個生意興旺的小鎮商人,繼而成為受人尊敬的市鎮參議員。早在1552年,即莎士比亞出生的12年前,約翰?莎士比亞就棄農到斯特拉福小鎮學習制軟皮手套和其他皮飾物的手藝。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他終于成為一名手藝精湛、經營有方的皮手套工匠和商人,由于生意順利,1556年他便購置了兩處房子。同時,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除了制作皮手套之外,還兼營谷物、羊毛、麥芽(釀啤酒的原料),以及羊和鹿肉的買賣。
1557年,約翰?莎士比亞娶瑪麗?阿登為妻。瑪麗?阿登是望族支裔的幼女,十分巧合的是,當年莎士比亞的祖父理查曾從瑪麗的父親羅伯特?阿登手里租賃過土地。瑪麗從父親那里繼承的遺產有:一處占地60英畝的農莊,斯特拉福附近威爾姆科特村的一座房屋,以及若干錢物。當時,約翰已成為經濟獨立的商人,他們在斯特拉福這個繁忙擁擠而又不失優雅的市鎮上擁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和店鋪。約翰?莎士比亞夫婦是典型的伊麗莎白時代的人,都想擺脫陳舊的農家生活模式,并且對宗教也不再盲目虔信。可以說,他們對宗教這種不冷不熱的態度也遺傳給了將要出生的威廉?莎士比亞。
約翰?莎士比亞在解決了終身大事之后,開始在官場上平步青云。自1557年起,他便躋身于那些主持市政委員會的有聲望的市民之列。最初,他被任命為麥酒質量檢查員,此外,他還監督面包的生產,看看面粉里是否攙入了其他雜質。1559年,被任命為罰金仲裁,主要負責評定罰款金額。1562年,被任命為市財務官,管理市政收支賬目,其中包括在諸如瘟疫等災情發生時發放救濟款,向前來演出的劇團施舍微薄的補助金等。1565年,當選為市政參議員,拇指上要戴一枚特別的戒指,在節日上街時,穿著皮裘鑲邊的黑袍,并有衛士開道,到處受到人們的尊敬和愛戴。1568年,約翰?莎士比亞走到了他仕途的頂點,當選為市政委員會執行官,任期一年。
但是從1577年起,約翰?莎士比亞官場失意,不再出席市政委員會的會議,同時他的財政狀況也逐漸陷入危機。1578年,他沒有交納每位參議員每年理應為濟貧基金提供的四便士。1579年,由于債務纏身,他不得不把妻子繼承來的農莊抵押出賣。接著他又作為債務人被告上了法庭。1586年,被從市政委員會的花名冊上除名,其原因是這樣記錄的:“約翰?莎士比亞先生不出席會議,雖然曾一再邀請,他已久不到會。” 1592年,約翰?莎士比亞上了所謂“不服從國教者”名單,即拒絕去教堂做禮拜。政府認為不去教堂做禮拜就等于破壞法律和治安,他因此而被傳喚。至此,約翰?莎士比亞那小小的人生理想最終幻滅,緊接著,便是飽嘗人世間的各種艱辛磨礪和憂慮愁怖之苦。
莎士比亞―父親
莎士比亞的父親約翰?莎士比亞,大約出生于1530年。作為一個農民的兒子,他不安于終日耕田耪地,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辛苦單一而又收入微薄的生活,他的抱負是當一個生意興旺的小鎮商人,繼而成為受人尊敬的市鎮參議員。早在1552年,即莎士比亞出生的12年前,約翰?莎士比亞就棄農到斯特拉福小鎮學習制軟皮手套和其他皮飾物的手藝。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他終于成為一名手藝精湛、經營有方的皮手套工匠和商人,由于生意順利,1556年他便購置了兩處房子。同時,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除了制作皮手套之外,還兼營谷物、羊毛、麥芽(釀啤酒的原料),以及羊和鹿肉的買賣。
1557年,約翰?莎士比亞娶瑪麗?阿登為妻。瑪麗?阿登是望族支裔的幼女,十分巧合的是,當年莎士比亞的祖父理查曾從瑪麗的父親羅伯特?阿登手里租賃過土地。瑪麗從父親那里繼承的遺產有:一處占地60英畝的農莊,斯特拉福附近威爾姆科特村的一座房屋,以及若干錢物。當時,約翰已成為經濟獨立的商人,他們在斯特拉福這個繁忙擁擠而又不失優雅的市鎮上擁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和店鋪。約翰?莎士比亞夫婦是典型的伊麗莎白時代的人,都想擺脫陳舊的農家生活模式,并且對宗教也不再盲目虔信。可以說,他們對宗教這種不冷不熱的態度也遺傳給了將要出生的威廉?莎士比亞。
約翰?莎士比亞在解決了終身大事之后,開始在官場上平步青云。自1557年起,他便躋身于那些主持市政委員會的有聲望的市民之列。最初,他被任命為麥酒質量檢查員,此外,他還監督面包的生產,看看面粉里是否攙入了其他雜質。1559年,被任命為罰金仲裁,主要負責評定罰款金額。1562年,被任命為市財務官,管理市政收支賬目,其中包括在諸如瘟疫等災情發生時發放救濟款,向前來演出的劇團施舍微薄的補助金等。1565年,當選為市政參議員,拇指上要戴一枚特別的戒指,在節日上街時,穿著皮裘鑲邊的黑袍,并有衛士開道,到處受到人們的尊敬和愛戴。1568年,約翰?莎士比亞走到了他仕途的頂點,當選為市政委員會執行官,任期一年。
但是從1577年起,約翰?莎士比亞官場失意,不再出席市政委員會的會議,同時他的財政狀況也逐漸陷入危機。1578年,他沒有交納每位參議員每年理應為濟貧基金提供的四便士。1579年,由于債務纏身,他不得不把妻子繼承來的農莊抵押出賣。接著他又作為債務人被告上了法庭。1586年,被從市政委員會的花名冊上除名,其原因是這樣記錄的:“約翰?莎士比亞先生不出席會議,雖然曾一再邀請,他已久不到會。” 1592年,約翰?莎士比亞上了所謂“不服從國教者”名單,即拒絕去教堂做禮拜。政府認為不去教堂做禮拜就等于破壞法律和治安,他因此而被傳喚。至此,約翰?莎士比亞那小小的人生理想最終幻滅,緊接著,便是飽嘗人世間的各種艱辛磨礪和憂慮愁怖之苦。
去問 莎士比亞 他老先生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