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之所以會被相關部門罰款24萬,原因就是因為這家公司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據悉,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的濃度達到了591mg/L,而這個數值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在《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對于污水排放是有明確規定的,一般化學需氧量最高允許的排放濃度是不可以超過500mg/L的,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的污水排放顯然是超標比較嚴重的,超標了將近0.18倍。
針對這個事件,聊城市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也是出具了一份《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認定報告》,不過由于該公司主動進行了生態環境的損害賠償,所以最終當地的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公司罰款24萬。也是希望華潤雪花啤酒有限公司能夠引以為戒,下次不要再去犯同樣的錯誤。
還是希望這些大型企業都能夠正是這種事情,所以說企業在生產的過程當中會產生很多的污水,但是在排放這些污水的時候,必須要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如果排放超標的話,將會對環境造成很大的危害,情況下嚴重時甚至會威脅到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所以還是希望這些企業能夠重視起來。
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主要的經營范圍就是啤酒以及副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而此次該公司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也是屬于第一次,但我們也希望這是最后一次。同時我們也希望當地的各個部門能夠加強這方面的管控,如果發現有企業違反相關的規定,那么必須要嚴懲不貸。
因為這家公司的排放水已經嚴重的超標了,他們的化學濃度已經達到了,591mg/L,所以才會被罰款。
因為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罰。環境保護是我們個人的責任,不能被利益沖昏了頭腦。
主要原因是因為這家公司涉嫌超標排放水污染物,我覺得這樣的行為就應該受到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