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停產一年每月發五百元要職工解除合同該怎樣賠償
一、《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p>
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p>
二、公司換大股東,停產關門解散員工,二十多人工作多年未簽勞動合同,有那些賠償?
【吊銷 關閉 撤銷 解散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四條第五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 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三、企業停產的賠嘗順序
1 如果你是債權人,企業倒閉停產,主體沒有注銷的情況下,仍然應當承擔債務,可以訴訟要求企業賠償,如果主體注銷,就涉及到破產清算程序,企業需要公告由債權人進行登記,清算后,按照賠償順序對相關各方進行賠償.2 如果你是企業員工,那么企業倒閉停產應當支付相應工資. 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