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在全國燒烤生意還好做嗎?哪些城市做燒烤比較旺?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現在全國生意燒烤生意還好做嗎?哪個省哪個城市好做?首先,燒烤是一個非常利潤非常可觀的一個行業。但是由于近些年來國家政策啊,這個環保政策的這種嗯,執行,好多這種餐飲企業都受到了牽連。現在的燒烤行業呢也在其中。所以說呢,這個燒烤這個行業,也受到了非嚴重的這種。制約。現在哪里也不好做。如果你出排擋的話,有地方出排擋還是可以的。,最起碼出排擋,這個費用比較低。利潤還高一些。如果說你做這種嗯,門面房做燒烤的話,嗯,現在不會太景氣的。我好幾個朋友做這個燒烤的,現在都面臨著倒閉。這個坑啊,希望你不要碰,朋友。
現在燒烤生意很好做,每天都有很多人吃宵夜,吃燒烤,成都,廈門很多人愛吃燒烤
二、本來相識,在都喝醉酒狀態下發生關系,被女方報警性侵怎么辦?
我有一個哥們特別倒霉,他是在酒吧里認識的一個女孩子,女孩也挺好看,他也長得挺帥,看到女孩長得不錯他就上去找她聊天了,后來也加了微信,兩個人聊的很好也很合得來,一般在酒吧里混的女孩子都不差,也很放得開,我這個哥們好像是被她給迷住了,神魂顛倒的地步了,整天在我們前面炫耀她。不過好景不長,他兩認識了不到半個月就發生關系了。
那天,我們幾個人在一起吃燒烤,大家也都喝了酒,總共六個人喝了20多瓶啤酒,從晚上九點半喝到零點,然后我們幾個就先回去了,他說他送她回去,我們也沒問那么多。
大概三天后他過來跟我們訴苦,說他被她給騙了,說要給她4萬塊錢,否則就會報警說他她。
我們幾個哥們聽了之后都懵了,才認識不到半個月,還沒確認男女關系就發生關系了,還被威脅。一個酒吧里混的女孩子,肯定也不是一般人,你跟她認識不到半個月,都不清楚她是個什么樣的人就直接給搞上了。
我哥們說,那天大家一起吃完夜宵后,他本來是要送她回去的,但是走著走著她說她不回去,讓他給開一間房,他同意了,開了房之后她說坐下來陪陪她一會,后來就發生關系了。他說,他當時跟她親上時沒看到她拒絕或者反抗,而且她趴在他身上嘴對著嘴看她,感覺她是在勾引一樣,所以就發生了。
沒想到第二天起來,她就坐在那里說我對她怎么樣怎么樣,還威脅要報警被,我哥們聽到說,當時慌了,在我國可是重罪,一旦定罪成功那最低也要坐牢三年以上,這樣的話他就毀了。
我們聽了他的話之后,也覺得麻煩了,主要是兩個人才認識一個星期多一點,而且還沒有確認男女關系,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清白。另外,罪在我國最低量刑標準在三年以上,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要是坐牢三年再出來,基本上什么都毀了。
他還說,當天她說要她不報警也行,要賠償她4萬元,當時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都沒遇到過這樣的倒霉事,想著還是不要冒這樣的風險,坐牢可不是小事,影響的可是一輩子還有自己的子孫后代。
再后來,就像我就當白打一年的工了,4萬元給她吧。
給她錢是小事,就怕她后面又報警,那還得要坐牢。所以,當天給錢時當面讓她寫證明,并且還把手印給按了,我這哥們還擔心不夠保險,還拿了一份錄音保存下來。
這事辦好了之后,這個女孩拿著4萬元笑哈哈的從我們身邊走過,并且走路的姿勢都瘋起來了,不想一個女孩子該有的樣子,這一刻,我們感覺這是一個陰謀,我這哥們絕對是被騙了。
也是從這事之后,我這哥們再也不敢進酒吧了,女孩子都不敢談,看來他的心理受到打擊很大。各位朋友們,你們覺得我這哥們是不是被騙了?
大家好,我用我的真實經歷,來和大家分享下:“相識的人,在都是醉酒狀態下發生關系,女方報警性侵該怎么辦?警方會如何處理?”。答案是要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第二找目擊證人說明自己當時喝酒的量(其實用處有限),關鍵是找那個女性喝多少,這個是關鍵!
我在奧地利留學的時候,我一次回國,正好趕上中學同學聚會。結果聚會過后,有個男同學借著酒要和一個女同學搞曖昧。吃飯的時候覺得比較辣眼睛,但是確實都喝得不少,那個女同學沒有反抗的意圖。在同學聚會后,唱KTV的時候,那個女同學突然說要報警,告那個男同學性騷擾。當然最后沒告,不過我當時快要回奧地利了,還是問了下相關的朋友。當時說如果這種聚會,發生類似案件,所有在場的人都會有責任。他們說:“相識的人醉酒,醒酒后被告,性侵的不少。”,女性報警的時候,如果是電話報警,他們一般會問:“女性現在是否安全,然后問是否在現場,還有就是是否和嫌疑人認識?”如果是相識醉酒這種情況。警方一般緊張程度,沒有陌生人加害的案件那么強。
我回到奧地利,為此還看了下奧地利的一些德語資料關于類似案件如何判定和處罰。看完之后,我覺得有些道理。今天給大家給大家分享下。
在德國和奧地利,每年發生醉酒后性侵的人并不少。還有男的被性侵的呢。但是在報道中:“奧地利很多專業機構,比較認可男性在醉酒失去意識的情況下,基本不能形成。但是有可能形成性侵,性騷擾。”就是說德國,奧地利似乎認定如果醉酒有行為,多半男性還可以控制自己。就是說必須付完全責任。醉酒并不會減刑。當然我也喝醉過,喝得特別醉,人都無法走動,別的更別說了。所以我覺得完全喝醉情況下,不太可能發生。奧地利定義醉酒,是要看專業檢測機構的報告。意思大概是怕有些人裝醉,不過醉酒對陌生人動手動腳的有。
我的意思是上面的,問題是如果女方告你性侵,你說你完全醉酒恐怕警方未必認可?也就是活男性當時絕對具備支配自己行動能力,有一定意識。這種情況基本不能脫罪。我看報道寫著關鍵有兩點:
第一.如果發生關系,那么女性當時是否是醉酒狀態以及何種程度很重要。如果一杯啤酒,女性基本清醒“借坡下驢”。那么男性基本不構成犯罪。
第二.很多國家男性完全醉酒狀態(無法正常行動),無法實施!也就是活發生關系,證明還有支配自己能力!
第三.相識關系是一種什么程度,達到什么程度!關鍵看女性是否有動機告你。
其實上面的問題關鍵是,女性告你是性侵,而沒有告你是。說明她還挺專業的,畢竟他沒有完全說你是故意,有暴力行為。但是一旦定罪,就麻煩了!建議還是庭外和解吧(根據情況,告你性侵有“和解”機會)?
以上代表個人意見!
三、為什么有的超市工資那么低還能招到人呢?
超市普通員工的工資確實不高。以收銀員為例,大概都維持在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而超市收銀員在節假日的時候也非常忙,總體來講,并不輕松,但超市一直不缺人手。造成這種現象其中主要還是因為低收入群體太多了。
雖然各個省市公布的平均工資都不低,怎么也是5000以上吧?但刨去保險,刨去“被高端人士平均”的部分,普通大眾的收入真的不算很高。現在的社會,年輕人的收入要多一些,除去北山廣深四大都市,一般到手都在4—6千之間吧;40、50人員如果是下崗再就業的話,收入會比較低,大概到手2—3千吧。所以也不是單純的超市工資低,而是假如你沒有一技之長,年齡又比較大一些了,工資就是這個水平。這部分人比較多(當年沒有計劃生育政策),下崗之后也沒有技能,又上有老下有小,所以他們沒有太多的選擇,只能選擇這種技術含量較低,比較容易上手的工作。因為工作本身價值相對較低(我國目前技術類工作和體力類工作收入差距還是很大的),而從業人員又多,所以工資低是個非常正常的事情。
鄰居大嫂在超市工作,工資不是很高,但是對于一個能夠在家門口找到工作,用她的話說“其實也挺好的”。
超市的理貨員對人要求不高,工作經歷也沒有要求,簡單培訓后就可以上崗。鄰居大嫂是初中畢業,在原來單位是接父母的班而上的單位。在單位工作到50歲時,就按規定退休了。由于工作在企業基層,工資較低,相應的退休后工資也很低。
同時,自己早早地退休,感覺身體精力還很好,在家休息經常覺得有點無聊。
鄰居大嫂就產生了到超市上班的想法。
她到超市詢問時,管理人員對她的條件基本滿意,按要求填報了基本情況,培訓了一周后,就讓她上崗了。
超市給她的工資是3000元,由于她已經退休,不用繳社保等保險,超市把工資全部發給了她,她的工資相對還是比較高的。
超市工作上班比較規律,按照小組長的要求倒班,生活也比較好安排。鄰居大嫂在家中主要是照顧自己和大哥的生活,其它沒有什么要緊的事情。
超市工作上班實行倒班制,第一天上早晚班,需要7:00到超市,上到下午13:00回家,下午6點到,晚上22:00回家。第二天上中班,中午12:30到,下午18:00回家。每周還能休息一天,工作生活都很規律。
根據超市上班的時間,鄰居大嫂把自己家的生活也安排的井井有條,每天都能夠按時做好飯菜,偶爾有鄰居大哥搭把手,都能夠在家中吃飯,基本不影響生活。
在超市工作,一般都選擇離家較近的地方,上班時路較近,時間較短,不用支出過多的交通成本。
超市中經常搞促銷,一些生活、日常用品,正好“近水樓臺先得月”,她們先選擇采購一點,降低了生活成本。鄰居大嫂說,雖然在超市工作,工資低一點,但是在超市搞活動促銷的時候,她們都優先選擇一點,相對降低了生活的成本,減輕了生活負擔。
對一些生活中必須的生活用品,利用促銷活動一次性買一年的量,放在家中慢慢地用。
對于生活中每天要吃的菜、食品等,利用每天的打折最低的時候,挑揀最好的菜、水果自己購買,用最經濟的支出滿足自家“物美價廉”的生活。
同時,在超市打折、促銷的時候,給自己的親戚、朋友介紹一下,到自己工作的超市購買,這些購買量都記在自己的名下,超市也可以給自己一定的提成,相對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選擇在超市中工作的人,大多是一些像鄰居大嫂這樣的“4050”人員,但也有一些年輕人,由于找工作時門檻比較低,都在家門口就可以工作。
同時,工作比較規律,人員相對較多,工作的內容比較好學,雖然工作相對較低,但是還是吸引了大量的人員前去應聘。
不過,鄰居大嫂說超市中管理越來越嚴格,對員工的服務也提出了不少的要求,工作的強度和要求都不斷地提高,工作一天也是非常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