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啤酒區域保護合法嗎
重慶啤酒只在重慶本地好賣,涉嫌區域保護,外地啤酒根本進不去,味道不咋樣,死貴,8塊一瓶,跟青島啤酒和雪花啤酒差遠了,除了在重慶能看到重慶啤酒,出了重慶基本上都是青島雪花燕京了,重慶那樣做區域保護實際上不利于企業成長,因為沒有充分競爭,企業不會提升品質,最終會讓消費者受傷害!希望當地能夠好好思考一下,重慶啤酒是不是永遠就做那個井底之蛙?
2. 啤酒有地域性保護嗎?
每個地方對啤酒口味的偏好都不一樣,市場占有率不同,燕京啤酒拿到南方的市場占有率也不見得就高,同樣的,青島、百威、雪花之類的也在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市場占有情況,而且很多地方還有自己地域性偏好的品牌,如東北很多地方就喜歡哈爾濱啤酒,西北就常見黃河啤酒之類的
3. 啤酒銷售有區域限制嗎
北方地區啤酒的銷售旺季為五月初到八月底,南方可能時間長一些。九月以后啤酒銷售進入淡季,隨著天氣轉冷,會越來越淡。但圣誕節、元旦、春節會有小的銷售旺點。
4. 啤酒專場壟斷合不合法
食鹽\電力\自來水\煤氣\汽油\消防器\電訊\銀行等等。
一。對經濟自由的侵害
市場經濟的本質就在于自由、平等與等價交換。市場主體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自己的經濟權利,首先必須有經濟活動的自由權。如果沒有經濟自由,市場主體將無法自主作出經濟決策,無法自主地從事交易。
因此經濟自由是市場經濟中對個體經濟權利的最基本要求,處于個體經濟權利的最核心位置。經濟自由是包括投資、就業、消費等在內的經濟活動不受他人強制的狀態。而行政性壟斷可能對一切經濟自由構成限制,特別是體現在對經營自由和消費者自由的侵害上。
經營自由體現了個人和團體在經濟領域的發展空間,是推動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民國時期的憲法學者張知本曾云“如營業不能自由,則個人不能發展自己之財力,以行其交易上之自由競爭,勢必使工商業無顯著之進步。”經營自由是市場主體最基本的權利,生產什么、生產多少、何時進入、何時退出、銷售給誰、銷往何處、售價幾何等等,都應是企業自己的事情。
但是在行政性壟斷條件下,通過許可或審批的設定,通過對市場的封鎖和分割,侵害了市場主體的經營自由,特別是侵害了它們進入市場的權利、退出市場的權利和銷售商品的權利。
“消費者的自由……是任何人不得侵犯的基本權利。”侵犯了這種自由,“應當算是一種反社會的暴行”。
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存在的基礎是消費者的消費自由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來選擇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具體而言包括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自主選擇交易對象的權利、對商品或服務進行比較并加以鑒別和挑選的權利、選擇做出決定的權利。
因此行政性壟斷通過強制消費者購買某些產品或服務,并不得不支付過高的價格,即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和自主選擇權。
二。對法律原則的違反
(一)對平等保護原則的漠視
我國現行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近代憲法規范上,這被表述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平等保護原則的終極意義在于追求憲法對各個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實現過程中機會的平等。即所謂的“機會上的平等”。
雖然說市場和平等有著天然的聯系,但行政性壟斷給予了某些產業、企業和個人以特權,使得政府以及和政府有千絲萬縷聯系的行業和個人在市場競爭中,有了相對于其他競爭者的特權。
例如目前在大約30個行業和領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民間資本投資“禁區”,在基礎設施、大型制造業、金融保險、通訊、科教文衛、旅游等行業領域以及國有產權交易等領域則尤其如此。過多的由行政性的機制來壟斷本應由市場配置的資源,對特定的經營者實行優惠待遇,違反了平等保護原則,構成了對競爭對手的歧視,造成了限制競爭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則的違反
對經濟自由的限制,應該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則的意蘊在于,只有由民主選舉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議機關,才能對一般性的與人民有密切聯系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頒布普遍的對公民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我國憲法第5條第1款也規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國家的原理要求應以法律規范國家與人民間的法律關系,并且應使人民能夠預見并估計行政活動的效果。從學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政規定和措施,不得對公民基本權利予以限制。
在中國,行政性壟斷所依據的往往是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指南、會議紀要等規范形式的規定。
例如,2000年,黑龍江省龍江縣政府以整頓啤酒市場秩序為由,依據齊齊哈爾市人大頒布的《酒類管理條例》及齊齊哈爾市政府辦公廳簽發的(2000)33號文件《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整頓酒類市場的通知》,成立了由酒類專賣局牽頭的龍江縣啤酒市場稽查隊,對“龍江啤酒”予以百般呵護,對外地啤酒企業予以打壓。
又如2000年9月河北省政府發布《河北省郵政管理規定》,規定郵發報刊的征訂發行由郵政企業專營。直接針對1999年成立的陽光報業服務有限公司,迫使陽光公司停止征訂郵發報刊。地方政府或所屬部門往往通過規范性文件濫設行政許可,從事部門分割和地方封鎖。
根據這些形式上不具有法律規范效力,實質內容上缺少合理性關切的文件所實施的行政性壟斷,是同法律保留原則相抵觸的。
(三)對公平競爭秩序的損害
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有效率地發展經濟,推進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增長,穩定物價等經濟政策目的的有效手段。
同時也是借此盡可能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在阻止政治權力恣意擴張的同時,分散私人的經濟權力,通過確保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和企業的平等機會和自由,來實現民主的經濟秩序。因此反壟斷法和競爭法的核心目的就在于捍衛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例如日本《禁止壟斷法》第1條明確規定:“本法的目的,是……促進公平的、自由的競爭。
”
實踐中的諸多行政性壟斷是以直接排斥、限制競爭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從微觀層面考察,行政性壟斷往往通過直接禁止某一產品或某地產品進入某一特定的產品市場或地域市場,改變了特定市場上競爭者的地位,造成了不公平競爭與壟斷局面的出現。從宏觀方面考察,行政性壟斷損害了公平競爭秩序,將本應統一、開放的全國性市場分割為彼此封閉、互不聯系的條塊結構,妨礙了全國開放、統一市場的形成,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競爭機制建立與完善的進程。
5. 啤酒有區域保護嗎
啤酒的區域保護政策,是指區域經銷商在所在區域擁有獨家代理權,各區域啤酒經銷商只能在所授權的區域范圍內從事該品牌啤酒的銷售活動,不得跨區域銷售。
其他經銷商跨區域進入你的地盤銷售,一經查實,會被啤酒廠處罰的,甚至會收回授權。
6. 青島啤酒有區域保護嗎
每個啤酒廠都有他的代碼,主要包括生產日批次產地等等…..不僅僅是啤酒,很多的商品也有這樣的產地代號,這個方便識別方便管理。也是為了更好的讓區域限制商品混亂,流入市場;啤酒的產地代碼印在蓋子內和瓶身,產品配料表下面就是產地對照表
比如下列的圖例就有相應的對照表。
7. 啤酒跨區銷售違法嗎
青島啤酒進貨的渠道一般都是批發公司,大的批發公司是和青島啤酒廠有協議,有經銷合同的,他們以出廠價進的貨,然后加價合理的利潤費用,合理的價格進行批發,批發到跟總經銷店零售系統,這是一般的過程這里面還有很多的價格體系吧如有親戚朋友關系的話,也可以進行到廠家直接寄貨!萊垍頭條
8. 啤酒地區保護不讓賣外地酒
當然是唐山啤酒11度,或者純生,唐山本地的啤酒,真是好喝呀
9. 啤酒地域保護合法嗎
1664啤酒沒有區域保護,因為現代啤酒工業太過發達了,也不存在什么地區保護了,只是一些本土的品牌可能天然具有區域優勢。1664啤酒是法國銷量第一的啤酒,它成立于1664年,1664是一種金黃色的淡啤酒,酒精含量為5.00% ABV。啤酒于1664年在法國阿爾薩斯地區由釀酒大師Geronimus Hatt首次釀造。1664啤酒目前由喜力在英國生產,1644啤酒含有阿爾薩斯特有的Strisselspalt啤酒花,在釀造過程中使用,賦予啤酒苦味和芬芳的柑橘味。
10. 啤酒地方保護主義
我國古代的原始啤酒可能也有4000至5000年的歷史,但是市場消費的啤酒是到十九世紀末隨帝國主義洋槍洋炮一起進來的。在中國建立最早的啤酒廠是俄國人在哈爾濱八王子建立的烏盧布列夫斯基啤酒廠,此后五年時間里,俄國、德國、捷克分別在哈爾濱建立另外三家啤酒廠。1903年英國和德國商人在青島開辦英德釀酒有限公司,生產能力為2000噸,這就是現在青島啤酒廠的前身。1904年在哈爾濱出現了中國人自己開辦的啤酒廠———東北三省啤酒廠;
11. 啤酒跨區域銷售違法嗎
嚴格依法律,生產銷售都必須有營業執照。還要看你的工藝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以及酒類生產許可證。
所謂自釀啤酒顧名思義就是自己手工釀造的啤酒,自釀一般出現在酒吧,高檔酒店,啤酒屋,或者是一些娛樂場所,一般是啤酒屋比較多,自釀啤酒是全麥芽釀造,不添加任何防腐劑和添加劑,即:麥芽,啤酒花,酵母,水。由于國家法律規定,自釀啤酒只出現在上述場所,自釀啤酒目前不可以裝瓶銷售,或者進入商場超市,所以想喝自釀啤酒還是去有專門設備釀造啤酒的啤酒屋或者酒吧,就能喝到口感極好物美價廉的自釀啤酒。正的自釀啤酒,其不利的一面是:啤酒保存期受限制(一般不進行高溫殺菌),但同時這又是自釀啤酒的優勢所在,即口感新鮮;再有,衛生要求高,需要付出較多的人力、物力;成本要高于工業大生產,自釀啤酒的單價也可比工業大生產的高,因為突出了個性化定制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