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需要準備材料有身份證、租賃合同和消防證,當地行政大廳辦理。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